|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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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文书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备注 |
| 1 |
重庆市梁平区森茂装饰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
9150022*****N01L12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生产安全事故板块(修订稿)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42号)第9.1.10条的具体实施办法 |
罚款51万元 |
202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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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梁平区金带镇其凤超市 |
9250022*****HN9F9P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9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部分适用说明十、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部分82项一档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1万元 |
202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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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梁平区卓玥烟花爆竹零售店 |
925001*****A3DC27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12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三节烟花爆竹部分190项一档 |
罚款0.1396万元 |
20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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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重庆市梁平区鸿友烟花爆竹销售店 |
915001*****C1BLB5K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13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三节烟花爆竹部分191项二档 |
罚款0.3176万元 |
20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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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重庆市梁平区黎茂平烟花爆竹销售店 |
915001*****C17Y90X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14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三节烟花爆竹部分191项二档 |
罚款0.3112万元 |
20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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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梁平区天华烟花爆竹销售店 |
925001*****C02EA2B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15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三节烟花爆竹部分191项二档 |
罚款0.3032万元 |
20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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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梁平区唐正芬烟花爆竹零售店 |
925002*****XMD9Q1B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16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三节烟花爆竹部分189项三档 |
罚款0.3860万元 |
20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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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重庆市梁平区舒涛烟花爆竹销售店 |
915001*****CDTPJ0M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17号 |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三节烟花爆竹部分189项三档 |
罚款0.4030万元 |
20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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