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 序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文书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备注 |
| 1 |
重庆星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91500155MABREB7299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1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重庆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渝应急发〔2025〕94号)附件5第186项 |
罚款0.75万元 |
202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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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庆市渝盛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91500155MACGM2LM25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2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重庆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渝应急发〔2025〕94号)附件5第186项 |
罚款0.75万元 |
202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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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重庆市梁平区新合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91500228795859416R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3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重庆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渝应急发〔2025〕94号)附件5第186项 |
罚款0.75万元 |
202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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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重庆开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91500228MA5U8F8X9B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4号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重庆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渝应急发〔2025〕94号)附件5第186项 |
罚款0.75万元 |
202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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