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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6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7-10 发布日期 2026-07-10
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6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7-10
发布日期 2026-07-10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文书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备注
1 梁平县和林加油站 91******8331577664T 安全生产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0-1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修正版】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罚款1.4万元 2026.07.10
2 *
安全生产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0-2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修正版】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警告 2026.07.10
3 *
安全生产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梁平)应急罚〔2026〕执法20-3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不应在作业区穿脱及拍打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修正版】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罚款0.29万元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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