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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0-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梁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下设3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牌子)、矿管中心;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应急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自然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各内设机构、科室全部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在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在原梁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整合了林业、水务、国土的部份职能职责。财政财务以原安监局财政财务为基础,项目结余为原安监局项目结余,增加了自然灾害救援等专项资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收入全为财政拨款,无其它收入,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3.63万元,上年项目结余195.05万元,支出总计1420.18万元,使用上年项目结余195.05万元,年终项目结余68.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29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63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95.0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42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7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63.62万元,占60.8%;项目支出556.56万元,占39.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项目结转和结余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55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是上年延续项目大部分完成,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加上上年项目结余总计1,488.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4.53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07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21人的工资、津贴等补助和公用开支,另外增了应急救援专项经费28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5.05万元,全为上年项目结转结余。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9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21人的工资、津贴等补助和公用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63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21人的工资、津贴等补助和公用开支,另外增了应急救援等专项经费28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55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是上年延续项目大部分完成,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8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73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2.39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住房保障支出33.24万元,占2.3%。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0.01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41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21人的工资、津贴等补助和公用开支,另外增了应急救援等专项经费2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9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2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各项职能职责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万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办理预算时还没进行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本部门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大于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7万元,减少46.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88万元,主要用于到企业的安全检查、应急及安全督查、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8万元,增长197.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应急救援车辆和安全执法车辆没有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7万元,减少4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7.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各项检查、督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1万元,减少52.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1,675人,其中:国(境)外公务接待168批次,1675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2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2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3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4,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8万元,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的电脑及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总体情况良好,在年初预算目标范围内。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其开展情况如下:

1.上级财政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度上级财政资金预预算数29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85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用于烟花爆竹打非、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矿山专项整治、煤矿驻矿员派驻、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各项专项及综合应急演练、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及管理、综合避灾场建设及管理等。

2.区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度区级财政资金下达预算数共计43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42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用于烟花爆竹打非、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矿山专项整治、煤矿驻矿员派驻、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各项专项及综合应急演练、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及管理、综合避灾场建设及管理等。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业务工作开展需要,项目资金分配如下:烟花爆竹打非40万元、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40万元、矿山专项整治20万元、煤矿驻矿员派驻20万元、应急救援综合管理80万元、全区应急预案编制60万元、各项专项及综合应急演练150万元、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及管理10万元、综合避灾场建设及管理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19年各项专项工作顺利推进,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1.安全生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综合演练3次,组织开展专项演练8次,建立一支专门打非队伍和13个打非检查点,完成了全区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建设完成了综合避灾场所3处。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万元,执行数为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45.0%。主要产出和效果:较好的完成了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级指标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组织开展的专项应急演练次数没有完成年初计划数,由于应急救援演练需多部门配合,从组织到实施耗时长,我部门2019年刚整合重组,故没有按计划完成。

 2.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安全生产专项

自评总分
(分)

93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

联系人及电话

钟武远15870441399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285

295

430

145%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烟花爆竹打非、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矿山专项整治、煤矿驻矿员派驻、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各项专项及综合应急演练等,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及管理、综合避灾场建设及管理等。

用于烟花爆竹打非、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矿山专项整治、煤矿驻矿员派驻、应急救援综合管理、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各项专项及综合应急演练等,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及管理、综合避灾场建设及管理等。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指标得分
(分)

组织开展专项演练

9

8

0.93

30

28

打非检查点

15

13

0.8

10

8

开展综合应急演练

3

3

1

35

35

群众满意度

%

95

92

0.8

15

12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组织开展的专项应急演练次数没有完成年初计划数,由于应急救援演练需多部门配合,从组织到实施耗时长,我部门2019年刚整合重组,故没有按计划完成,没完成的绩效目标将在2020年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无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单位联系人:钟武远,联系电话:023532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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