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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1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1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梁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5.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应急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自然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下设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区综合协调服务中心、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8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3.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92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883.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3.7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4.52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3.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6.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0.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75万元,比2025年减少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53万元,比2025年增加216.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43.54万元,2025年增加62.9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增加;项目支出1209.2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救灾救助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少22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开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比2025年增加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2025年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应急局划拨了13辆应急救援车辆给我局用于应急救援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3.54万元,比2025年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36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4.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8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业务用车5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336.26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法律顾问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补助、尸检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小冉   联系方式:023-5336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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