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梁平防减救灾委发〔2026〕2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梁平防减救灾委发〔2026〕2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梁平防减救灾委发〔2026〕2号
重庆市梁平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1月20日17时,区防减救灾委针对梁山街道、蟠龙镇、铁门乡、竹山镇、复平镇、龙胜乡、大观镇、福禄镇等8个乡镇(街道)启动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根据区气象局监测,1月21日夜间起,全区高海拔地区降温降雨(雪)天气结束,气温逐步回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已显著降低。根据《重庆市梁平区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减救灾委决定于1月22日11时终止针对上述地区启动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响应终止,相关应对工作还需延续。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持续跟进落实本行业、本地区尤其是高海拔地区防灾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老旧房屋、交通干线等巡查排查,防范雨雪融化引发的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要全面、及时查灾报灾,聚焦城乡困难群众、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做好防寒保暖物资发放和生活救助,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要持续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严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要持续做好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应急准备,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重庆市梁平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
重庆市梁平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