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0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梁平区安胜镇井坝村“6·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梁平区安胜镇井坝村“6·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梁平区安胜镇井坝村“6·9”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梁平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梁平区安胜镇井坝村“6·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6月9日,江**雇佣作业工人方**并与其一同到安胜镇井坝村7组砍伐树木,上午9时30分许,方**在伐木过程中被倒下的树木砸伤致死。事故发生后,经梁平区人民政府同意,梁平区安委办依法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梁平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梁平区安胜镇井坝村“6·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安胜镇人民政府已向梁平区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江**,梁平区**木材加工厂经营者,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区林业部门加强了伐木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宣传,印发了宣传资料、制定标语。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梁平区安胜镇井坝村“6·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