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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6·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4-27
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6·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4-27

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6·26”一般

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梁平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6·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6261950分许,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梁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梁平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6·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问题由聚奎镇政府督促进行整改

2.聚奎镇政府,已向区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了隐患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好记录

(二)聚奎镇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工贸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市**新能源有限公司“6·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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