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8·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8·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8·13”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梁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梁平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8·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3日凌晨2时左右,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3.06万元。事故发生后,经梁平区人民政府同意,梁平区安委办依法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开展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梁平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8·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梁平区应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对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2.星桥镇政府已向梁平区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星桥镇党委、政府对镇经发办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何**,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王**,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应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对其作出了罚款2.064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制砖机、切坯机、码坯机及涵洞作业操作规程,加强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了处理。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梁平县**建材有限公司“8·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