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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G5515张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4-27
索引号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3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梁平区应急局
有效性
标题 G5515张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4-27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梁平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梁平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G5515张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1011434分许,鄂QJ5C**号轻型厢式货车在G5515张南高速(重庆段)梁平区境内下行方向429Km+378m路段撞击前方同车道停驶的川S85X**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造成川S85X**号小型普通客车内1名乘车人死亡、3名乘车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梁平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梁平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G5515张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已对其处以罚款700元和暂扣机动车行驶证4个月的行政处罚。

2.*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已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和暂扣机动车行驶证4个月的行政处罚。

3.重庆市交通局对李*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各类小型轿车、面包车等车辆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巡游揽客等非法营运行为。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G5515张南高速梁平“10·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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