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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451/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云龙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26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云龙镇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资金 分配方案

云龙镇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资金

分配方案

根据梁平减灾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资金“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问题。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 救助标准

按照资金总量及“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分配方案

今年区里下发我镇救灾资金3.73万元,按照各村(社区)上报需救助的人员情况,综合考虑受灾情况、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受救助家庭80户,救助人口226人,全部使用一卡通代发到账。

五、工作要求

准确界定救灾资金发放对象,原则上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对象在各村上报的需救助一览表中的救助人员中产生,上报后发生更严重受灾的村民也可纳入,但要严格程序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应急救灾资金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村干部代领,不能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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