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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451/2021-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云龙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报程序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报程序

1、开展调查

9月中下旬开始,各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

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模板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附件1),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

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附件1)、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审核

镇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纪录。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区应急局审核。

附件:1.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意见表

      2.云龙镇**村(社区)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对象公示    (参考模板)

      3. 云龙镇2020-2021年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审核记录(参考模板)









附件1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

民主评议意见表

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

户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
类型

家庭户籍人口
(人)

主要生活困难






银行账号


开户人


家庭地址


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主(签字捺印):

联系电话:

民主评议

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其中:

需口粮救助人数

需衣被救助人数

需取暖救助
人数

需其他生活救助人数






民主评议意见:



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村(居)负责人签字:

说明:1.本表由村(居)委会组织填报,一式两份,由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2.“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为需救助的总人数(不用人次概念,重复统计的剔除掉),即:“需口粮救助人数”+“需衣被救助人数”+“需取暖救助人数”+“需其他救助人数”≥“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3.“家庭户籍人口”≥“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4.家庭类型分为:倒房重建户、建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家庭、民政建档贫困户、其他户等。

附件2

云龙镇**村(社区)

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对象公示(参考模板)


经民主评议,拟将下列人员确定为2020-2021年度冬春需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如有不实不当之处,敬请广大村民反映举报。

序号

村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类型

家庭人口(人)

救助原因

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评议是否通过

备注

需口粮救助人数

需衣被救助人数

需取暖救助人数

需其他救助人数





















































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盖章)


附件3

云龙镇2020-2021年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审核记录

(参考模板)

序号

村组

姓名

家庭人口(人)

救助原因

需口粮救助人口

需衣被救助人口

需取暖救助人口

需其他救助人口

审核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参加审核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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