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451/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云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云龙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4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451/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云龙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云龙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2-24 |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云龙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有关单位:
《云龙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云龙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梁平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梁平安委发〔2025〕10号)要求,经云龙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完成环保督察减量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全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推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市场依法依规经营,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合法零售店进行非法违法经营或支持他人从事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运输或用私家车辆非法穿乡经营、不在合法批发公司进货,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确保实现全镇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各环节“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镇属及相关单位要利用现场咨询台、应急广播、网络等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燃放安全等知识,并逐渐形成广泛宣传常态化。
(三)严格落实储存安全管控措施。督促指导零售店(点)准确研判本单位储存能力、库存现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采购任务,对仓库达到核定储量上限的,要立即停止进货,严禁将高危险等级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仓库、执法检查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超量储存、仓库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四)严格非法和过期产品处置。及时将执法中收缴的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移交公安部门销毁、处置。严防批发企业随意私自处置过期烟花爆竹产品,确需销毁的,要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规定,制定处置作业方案,采用焚烧销毁法销毁。
(五)全面开展排查核查,全面消除隐患。
1.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周边闲置民房、地下室等区域。做到纵向倒边、横向到底。
2.开展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加强对区域内闲置民房、地下室历年来存在非法违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重点场所特别是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且尚未转型企业的仓库排查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3.开展节假日和夜间巡查行动。镇平安法治办牵头,云龙派出所、镇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组成专项执法组,进行常态化的专项执法行动。一经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应急、公安等部门立案调查,直至追刑责。
4.强化举报奖励。积极借助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热线搜集问题线索,引导和鼓励群众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推动安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合法零售店进行非法违法经营或支持别人从事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运输或用私家车辆非法穿乡经营、不在合法批发公司进货等违法行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得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
执法中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彻底追查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经营链条,依法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人员的责任,处罚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确保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宣传,全面摸排各类线索(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各村社、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广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及时向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进行政策宣传。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各村、社区网格员全面摸排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全面攻坚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10日)。
各村社、有关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全面摸排,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全面推进专项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重点检查仓库产品质量情况,是否存在超药量、超规格、超经营范围的产品。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31日)。
各村社、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五、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班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云龙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组 长:胡长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占刚 镇副镇长
成 员:李 维 云龙派出所所长
何小林 云龙公巡大队队长
钟吉政 云龙交通执法大队队长
张选义 云龙市场监管所所长
谢仟平 镇平安法治办负责人
陈 岩 镇应急管理岗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办公室。由副镇长朱占刚任主任,平安法治办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相关单位部门要认清打非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抓好打非工作,确保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村(居)和相关单位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执法机制,对群众举报、下级报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交以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要依法作出处理。要加强单位部门之间、单位部门与村(居)之间以及村(居)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落实信息统计报送责任、信息共享,及时收集、准确报送。每月25日17时前向镇“打非治违”办公室上报打非工作统计表。
附件:云龙镇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包点表
|
云龙镇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包点表 | ||||
|
序号 |
村(社区) |
零售点 |
包点领导 |
备注 |
|
1 |
东风村 |
梁平区曾宪书烟花爆竹零售点 |
李万祥 |
|
|
2 |
东风村 |
梁平区丁朝香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3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陈红儿烟花爆竹零售点 |
胡长平 |
|
|
4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王红儿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5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陈世端烟花爆竹零售点 |
陈为军 |
|
|
6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云龙镇邓政伟零售点 | ||
|
7 |
宝花村 |
梁平区朝义烟花爆竹零售点 |
曹乾桂 |
|
|
8 |
宝花村 |
梁平区朝晏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9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陈以芳烟花爆竹零售点 |
张尚春 |
|
|
10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鄢家见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11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黄东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12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彭万军烟花爆竹零售点 |
李宁 |
|
|
13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李德琴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14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肖长进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15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艾云书烟花爆竹零售点 |
王侯 |
|
|
16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陈乾海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17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郭平凡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18 |
红旗村 |
梁平区陈红兵烟花爆竹零售店 |
郑蓝 |
|
|
19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陈代林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20 |
龙溪社区 |
梁平区廖勇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21 |
三清村 |
梁平区陈世华烟花爆竹销售店 |
雷海浪 |
|
|
22 |
三清村 |
梁平区范南秀烟花爆竹零售店 | ||
|
23 |
三清村 |
梁平区邝代辉烟花爆竹零售店 | ||
|
24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李付国烟花爆竹零售点 |
朱占刚 |
|
|
25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吕正洪烟花爆竹零售点 | ||
|
26 |
同心社区 |
梁平区刘惠烟花爆竹零售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