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20XB/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典型案例曝光 |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发布日期 | 2025-09-29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20XB/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典型案例曝光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发布日期 | 2025-09-29 |
典型案例曝光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数据分析发现,参保人何某在2020年8月死亡后仍存在被他人在特病门诊使用医保基金27315.31元的情况。区医保部门立即对该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对何某的家属谭某进行询问,其否认冒用死亡人员何某的医保身份使用医保基金。2022年10月14日区医保局将问题线索移交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2022年11月21日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9月9日至10日,谭某隐瞒其配偶何某已于2020年8月26日过世的情况,使用何某的医保卡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普通门诊、特病门诊购买治疗糖尿病、肝癌的药品,骗取医保基金27315.31元,后将上述药品售卖给冯某(已判决)并从中获利8000元。2025年7月25日,梁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梁平区医疗保障局责令谭某退回医保基金,其于2025年8月29日退回医保基金27315.31元。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