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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20XB/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适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额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额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经办医疗救助业务,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相关培训,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

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梁平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设5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基金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因机构改革原因,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待定,但机构转隶人员基本到岗,工作已经开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4232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2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上年结转0.05万元,收入较2019年增加 150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4.02万,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涉改部门,当年没进行基本支出预算,2020年拟划转人员和已划转人员基本到位,按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增加997.00万元,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42323.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88.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31.42万元,住房保障 24.66万元,其他78.00万元。支出较2019年增加 150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504.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997.00万元(原因同上)。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2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2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03.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1819.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离休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城乡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5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涉改部门,当年没有 “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按相关规定进行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4.26万元,比上年增加84.26万元,主要因是: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涉改部门,当年没有进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0年拟划转人员和已划转人员基本到位,按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1819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 辆,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成志明,联系方式: 023-5355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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