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20XB/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6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20XB/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6 |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为参保职工、参保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经办医疗保障具体事务:
1.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有序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3.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编制征缴计划和相关业务工作。
4.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计划。
5.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对协议履行情况跟踪管理。
6.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参与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
7.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稽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的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工作。
9.负责医疗保障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等其他事务性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科、职工医保待遇科、居民医保待遇科、稽核科、医保特病科、医疗救助科、生育待遇科、信息档案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3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2670.7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670.77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30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8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6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2670.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2.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58.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2.2万元,比2025年增加267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1名人员、新招录2名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同时公用经费人员标准上调;项目支出5721.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国有单双解人员参保补助、离休伤残公费医疗待遇保障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2558.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17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较上年增加640万元,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较上年预算增加283万元,同时结转上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剩余金额1.4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费用项目较上年减少59.39万元,单双解补助较上年减少7万元。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4.35万元,比2025年增加37.33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调入1名职工、新招录2名职工,相关预算同步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1.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银; 联系方式:023-5355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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