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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聚焦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回应群众热点关注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为民服务全过程,不断提高公开的频度、广度、深度,依法依规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方面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窗口,围绕部门履职依据、重大民生信息等方面解读政策,聚焦基金监管层面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充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另一方面依托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开展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医院、进村社四进集中宣传活动,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条,其中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4条,法规规章1条,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1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1条,重大民生信息1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工作动态11条,处罚/ 强制4条,政策咨询问答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区医保局及时更新《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利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除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规范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认真部署,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科室、责任三到位。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发布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度的规范性及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一栏为群众提供指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一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体现部门透明高效运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栏中下设政策解读、权责清单、领导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政策文件、机关简介、规范性文件共七个子目录,分门别类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方面我局在党组会、职工大会上不定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条例》,按要求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深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确公开内容、程序,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另一方面我局严格按制度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说明,确保经费来源和支出的合法性及透明性,推动政府信息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责任意识有所欠缺,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方面内容不够丰富,难以满足当下群众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一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带头深入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及政策精神,充分调动相关科室人员积极性,抓严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医保相关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另一方面丰富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一栏的内容,多维度、多角度解读医保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便于群众理解,从而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医保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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