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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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荫平镇农作物秸秆禁烧方案》的通知

荫平府发〔2020〕51号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梁平农委发〔2020〕9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露天焚烧秸秆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禁止露天秸秆焚烧行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荫平镇农作物秸秆禁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露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以日常巡查和监控为手段,以秸秆还田和秸秆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为重点利用方向,注重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科技支撑,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农民广泛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机制。

二、总体目标

在本镇规划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乡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镇范围内,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群众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大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荫平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唐俊梅担任组长、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建环办、派出所、各驻村领导、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由钱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张中奎、谭其伟、毛必福任工作人员。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意义和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环保意识和健康理念,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要通过印发通告、张贴标语、村村广播滚动宣传、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各村(社区)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氛围,村组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必须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秸秆禁烧实现综合利用家喻户晓。

(二)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严防严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及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与村组干部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镇、村(社区)、组三级禁烧工作网格。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包田块、包地段的“四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禁烧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用《梁委办发〔2019〕53号》,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处”的原则,把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纳入农村网格化管理。特别是针对在夏秋两季农作物(玉米、水稻、油菜、小麦)收割期间多在傍晚焚烧的特点,各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一起加强夜间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查处,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而有效打击露天秸秆焚烧行为。

(三)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各村(社区)要以秸秆还田作为秸秆利用的最主要方式,积极推广全喂入式机械收割,收割后水稻留桩不得高于20公分,秸秆粉碎后及时进行翻耕还田,进一步加强秸秆还田农技与农艺配套研究,全力推广秸秆还田机械集成技术。在做好机械化粉碎还田示范基础上,不断探索秸秆青贮、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思路,着力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实施中小规模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有机肥、沼气、食用菌、饲料,推进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综合利用。积极培育秸秆收贮组织,逐步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完善秸秆利用产业链。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25日至8月6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准备通告、宣传资料、横幅等。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6日至8月10日)。各村(社区)、要通过多形式、长时间、全覆盖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切实做到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日至10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秸秆燃烧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管,实行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四)总结阶段(10月31日至11月10日)。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好的经验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和工作总结。

(五)巩固提升阶段(长期保持)。建立健全露天禁烧秸秆的长效机制,长期保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领导到位、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大相关法律和综合利用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村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组织精干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秸秆禁烧工作是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已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镇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焚烧秸秆行为,及时通报各村(社区)处置,每发现一次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0.1分,在半个小时内处置不扣分,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将上报镇政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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