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荫平镇农作物秸秆禁烧方案》的通知
荫平府发〔2026〕18号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荫平镇农作物秸秆禁烧方案>的通知》(荫平府发〔2020〕51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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