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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袁驿镇2020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以来,我镇先后遭遇风雹、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我镇部分农村居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树立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为出发点,坚持倒损房户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为辅的原则,将党和政府的积极组织、引导与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相结合。在建房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重建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动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批程序

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是:

1.本人申请。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小组提名。

2.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需重建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应急办审核。

4.镇上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镇应急办及时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镇应急办根据核查结果,对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应急局审批。

三、确定救助范围

根据区级要求和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条件,我镇完成受灾人员倒损房恢复重建 2户、5间(间数以验收为准),均在原址上灾后重建,要求在2020 12 31日前完工,受灾人员在 2021年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

四、确定补助标准和流程

根据区级文件精神,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每户实际建房间数进行补助,每间补助6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我镇采用待恢复重建完工验收后,实行一次性发放,一次性告知。发放倒损房重建补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镇应急办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落实主体责任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主体是因灾倒损房户自身,政府的扶持帮助,是在倒损房户自主建房的基础上实施的救助行为。凡有自救能力的倒损房户都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要通过生产自救和向亲友借钱、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主动地自筹部分建房资金,并尽快动工兴建住房,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建好和入住新房。有自救能力的倒损房户,无特殊原因不主动投资建房的,一律不给予建房补助。

六、加强组织领导

应急办负责对全镇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有倒损房恢复重建任务的村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倒损房恢复重建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倒损房恢复重建的组织落实工作。镇应急办和村倒损房恢复重建领导小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做好倒损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工作。镇应急办同时要把恢复重建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定期组织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重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七、注重资料完善

镇应急办对倒损房恢复重建的有关资料要认真收集,对管理救灾资金、审核补助对象、检查建房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要建立灾民住房重建登记卡,并附新、旧住房对比照片,实行一户一卡。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注意摄制有关工作影像资料,全面反映住房重建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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