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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3225L/2020-00068 发文字号 袁驿委发〔2020〕5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袁驿委发〔2020〕52号关于印发《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8
索引号 11500228008653225L/2020-00068
发文字号 袁驿委发〔2020〕5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袁驿委发〔2020〕52号关于印发《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8

袁驿镇党政班子成员:

《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已经镇党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2020527

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班子集体领导,提高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三条 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做到一事一汇报一议定,坚决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四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党政等机关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审定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等。

(三)对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包括有关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方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建议,政府财政预算、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5万元及其以上)的使用,重要民生问题和社会安全稳定事项等。

(四)听取相关单位部门及有关工作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针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五)研究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重要问题以及工作报告,向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和落实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

(六)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奖惩、辞退、调动及其他人事问题。

(七)审定群团、村(社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管理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程序和办法

(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周四下午召开,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镇长主持召开。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二)议题由书记提出,或者由镇长和其他班子成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各单位初提要填写好议题表,涉及相关单位要征求意见并签字后报各分管领导审核,经济社会事项由镇长审签后报书记审定,党建工作事项由专职副书记审签后报书记审定,确定是否上会。议题收集由党政办负责,原则上周一填写议题表,周三印发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周四召开班子会研究。

(三)议题上会审议前,应当进行充分的酝酿。重要事项,会前须党政主要负责人碰头通气,或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主持,镇长、人大主席、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其他有关班子成员等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会前酝酿不得代替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决策。

(四)议题拟定后,为了广集民智,主动接受监督,使决策更加科学化,增加决策透明度,镇纪委副书记固定列席,若涉及经费使用议题,财政办主任固定列席。同时,可以根据议题需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级代表列席参加会议。涉及人事和党内秘密的议题不邀请其他人员列席参加。

(五)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办要做好议题收集、资料印发并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会,负责详细记录和重要的录音整理,会议记录经参会人员签字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归档备案。

(六)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议事要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时实行末位表决制。会议表决的主体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邀请和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作出决定,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会上出现重大分歧时,应缓议。

(七)会议作出决定后,明确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体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政班子各成员应当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会上做出的决定或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

第六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请示会议主持人批准,并通报党政办公室。

(二)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与会人员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会场内不得接听、拨打电话,不得随意走动或交头接耳开小会。

(三)与会人员要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决议,并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材料。

第七条 各类违反程序的会议决策视为无效,造成后果的由召集人负责。

第八条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密纪律,在研究决定的事项未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泄密,特别是有关干部任免、奖惩等人事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如有泄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袁驿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题收集表

      2.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议题汇总表

      3.袁驿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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