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袁驿府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25L/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袁驿府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袁驿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
各村(居)委,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0〕110号)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袁驿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熊鹰任组长,政法书记刘干任副组长,党政办、应急办、平安办、财政办、规建环保办、经发办、社事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交通执法大队、公巡大队、国土所、教管中心、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由刘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居)委、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居)委主要职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监管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条例》规定,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制订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交通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文服中心:负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规建环保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中心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监管措施
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各村(居)委,镇相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较大及以上火灾和伤亡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一)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渠道。从即日起,派出所、交通执法大队和公巡大队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镇的边界要道和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出袁驿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流出渠道。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春节前,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群众手中。
(二)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派出所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派出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区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应急办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三)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镇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根据《条例》要求,我镇禁放区域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广场、车站、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令禁止用火的区域或场所。在禁放区域或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我镇限放区域为上述禁放区域外的区域或场所。在限放区域内,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的上午七点至次日凌晨一点,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
(五)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律、安全意识。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要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燃放区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2021年2月6日为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六)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各村(居)委会要建立社区(村)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村(居)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限制燃放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消防力量,要配备简单灭火器材,积极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在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派出所、应急办要针对居民棚户区、危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订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各村卫生室,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派出所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要加强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183—2005)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此项工作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面加强监督检查,镇燃放办要对各村(居)、有关部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行政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