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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8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17-02-14 [ 发布日期 ] 2017-02-14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重庆市梁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区政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决定、重要工作在全区的贯彻落实;负责区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负责区政府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区长信箱的管理工作以及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负责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信息网信息数据安全运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网络化服务工作,牵头推进网上办公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当好区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好行政事务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受理、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部门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代区政府草拟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草拟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组织、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外事、侨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并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科1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7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74.87万元,比2016年增加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5.37万元,比2016年增加12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809.50 万元,比2016年减少68.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等,主要用于网络维护费、城乡统筹平台运行费、电子政务网运行费、政府党政网信息网运行费、政府办工作经费、政府办业务费、应急工作经费、政府办(包括督查室、外事等)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相关费用、法制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25.1万元,比2016年减少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与2016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1万元,比2016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37.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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