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5-0011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第七十六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5-001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第七十六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
第七十六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实物配租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7〕18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地点及时间
1、摇号地点:区住保中心会议室
2、摇号时间:2025-11-10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为准。公示名单11户,1户作为共同申请人合租,不进行实物配租。本批次实物配租共计10户(一室一厅照顾对象1户、一室一厅普通对象7户、二室一厅普通对象2户)。
三、实物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惠民家园A区、惠民家园B区:照顾对象一室一厅1套:B16-1-103(原B15-1-103);普通对象一室一厅7套:B13-3-603(原B7-3-603)、B14-3-403(原B16-4-403)、B2-2-704(原B13-2-704)、B2-1-802(原B13-1-802)、A2-1-701、A2-3-502、A3-3-804;二室一厅普通对象2套:B8-1-701(原B2-1-701)、A4-2-403。本次摇号一对一的房屋进行摇号配租。
四、摇号操作流程
1、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清点到场人数,街道、社区、申请户监督代表签字确认;
2、区住保中心领导讲话,介绍本批次房源分布情况并宣布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开始;
3、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宣读随机摇号基本规则,随后由街道、社区选举的2名申请人代表,分别对一室一厅照顾对象、一室一厅普通对象、二室一厅普通对象进行现场摇号选房。
4、电脑随机产生住宅小区位置栋号楼层对应配租人的名字;
5、房源确认,配租成功。
6、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告知租金费用、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及所需携带的材料。
五、结果公示
2025年11月11至 2025年11月15日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梁山街道、双桂街道及相关社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合同签订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梁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区住保中心有权组织对承租人的租住资格进行抽查复核,承租人应予以配合。经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住资格。
(二)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区住保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要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2025年11月5日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