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6-00067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利息结算方案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6-0006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利息结算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为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渝府令〔2021〕34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维修资金利息结算方案。本方案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当年交存或者使用的部分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按照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2024年度结息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年度结息范围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交存至重庆市梁平区公共住房保障中心维修资金专户的所有资金。具体涵盖全区范围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含零散楼栋和多产权住宅小区等)所交存的维修资金。对于2024年度新增交存资金,自交存之日起按实际存期计息,结息金额一并纳入年度结算范围,各账户结息金额将根据账户余额及实际存期分别计算。2024年度全区参与结息的房屋有111456户。
1.业主分户账上维修资金的利息计算,本年交存和使用部分在本结息年度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2.往年交存未使用业主分户账上维修资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全额计息。
3.利息的计算原则、方式及方法按照《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渝府令〔2021〕347号)文件规定执行。
4.执行利率,2024年结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4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和活期利率0.35%计算。
1.业主个人账户结息分配。业主个人账户的结息资金直接计入其个人房屋账户,增加到个人房屋账户余额。
2.分配方式为按户计息、按户分配,确保每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资金划转与账户管理。完成系统中所有业主账户的结息资金划转工作,确保结息资金准确、及时地计入各业主房屋账户。
4.2024年全区利息结算合计金额为9278891.63元
(一)结息流程
1.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梁平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完成结息相关数据的统计与核对。
2.2025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完成利息计算与分配,并生成利息分配明细表。
3.2025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完成利息划转至业主分户账上。
(二)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结息工作于2025年1月6日正式启动,在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部结息与资金分配到户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