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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3-000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2023年行政执法案件统计

2023年建设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
编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违法单位 工程名称 案由 违反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结案时间 备注
202301 20230213 重庆邦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梁平区泽京·璟樾府 涉嫌施工现场存在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项 责令停止施工,处罚款2万元 20000 20230327 未信用公示
202302 20230213 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梁平区泽京·璟樾府 涉嫌存在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罚款1万元 10000 20230216

202303 20230213 重庆汇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热固型碳纤维复合材料环保回收及循环再生利用高科技项目 涉嫌施工现场存在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责令停止施工,处罚款2万元 20000 20230216

202304 20230213 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热固型碳纤维复合材料环保回收及循环再生利用高科技项目 涉嫌存在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罚款1万元 10000 20230216

202305 20230424 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梁平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未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罚款2万元 20000 20230424

202306 20230420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梁平区生活焚烧发电及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重庆市梁平区生活焚烧发电及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中存在高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部分作业面临边、洞口防护缺失;外脚手架堆码物料;通道口、钢筋加工场上方未设置安全防护棚;外脚手架连墙件搭设的数量不足;模板支架与外脚手架相互连接;钢筋切割机未设置末级配电箱,电缆线路未进行安全铺设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处罚款5万元;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处罚款2万元;合并处责令停止施工,罚款7万元 70000 20230424

202307 20230420 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庆市梁平区生活焚烧发电及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存在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处罚款2万元 20000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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