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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1-001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梁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公开表

重庆市梁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服务工作;参与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事业编制7名,实有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作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系统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7.81万元,支出总计227.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2万元、增长 6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7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6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0.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2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其中:基本支出 130.29万元,占57.2%;项目支出97.52万元,占4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零结转并收回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7.8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82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7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8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由建委机关调剂至我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2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整体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5万元,增长90.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由建委机关调剂至我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为因机构改革,原单位和现单位同时交纳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退回多交住房公积金0.2万元与年底现金结余0.25万元。而2020年度末财政零结转收回存量资金,故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4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1万元,占5.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人员调动。

3)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占2.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人员调动。

4)城乡社区支出105.04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调标等。

5)住房保障支出103.67万元,占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52万元,增长158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27万元,增长49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2020年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独生子女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2020年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手续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因公出行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年来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系201911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只涉及11-12月两个月,故2020年数据较上年度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7.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能按进度、要求完成。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到位97.52万元,完成了兴隆街人行道整治、扈家巷脏乱差整治,改善了周边群众的居住、出行环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务

科室


项目

联系人

曾凡玲

联系电话

1816642313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7.52

97.52

97.5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负责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和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两个项目的实施,完成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约200米道路油化,约5000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312DN300污水管网建设,205DN400雨水管网建设;总体达到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效果。

负责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和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两个项目的实施,完成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约200米道路油化,约5000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312DN300污水管网建设,205DN400雨水管网建设;总体达到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效果。

完成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约200米道路油化,约5000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312DN300污水管网建设,205DN400雨水管网建设;总体达到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效果。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数量指标

平方米

5000

5000

5000

100

18

18

成本指标

万元

97.52

97.52

97.52

100

18

18

社会效益指标

%

定性

100

18

18

生态效益指标

%

定性

100

18

18

满意度指标

%

95.0%

100.0%

100.0%

100

18

18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单位负责土城门片区道路油化工程和扈家巷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两个项目的建设,资金为97.52万元,完成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约200米道路油化,约5000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312DN300污水管网建设,205DN400雨水管网建设。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绩效指标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评价以及调查群众满意度。

3)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全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到位97.52万元,均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经参建各方验收,全年使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7.52万元,负责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和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两个项目的实施,完成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约200米道路油化,约5000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312DN300污水管网建设,205DN400雨水管网建设;总体达到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效果。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完成兴隆街人行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扈家巷脏乱差整治工程约200米道路油化,约5000平方米的人行道改造,312DN300污水管网建设,205DN400雨水管网建设。

b.成本指标。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共支付97.52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社会效益指标。棚改配套市政道路提档升级、雨污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形象。

b.生态效益。改善了周边群众的居住、出行环境,达到了雨污分流效果,解决了道路周边的水污染问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道路周边群众的满意度达100.0%以上,改善群众的居住、出行环境。

3)绩效自评结论

本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自评得分100分。

4)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35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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