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5-00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5-00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被征收人: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委将依法实施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者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行为;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设定其他权利;不得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实施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