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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梁工改办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重庆市梁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专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专项工作

方案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梁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29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优化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流程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项目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缩减办件时限,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区政府细化全区稳住经济大盘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助企纾困,提振市场信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通过简流程、降成本、优服务等举措,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办件,加快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促进各类工程项目尽快投产投用,确保我区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全区经济恢复,稳住经济大盘。

二、重点任务

(一)立项用地阶段

1.同步办理出让与用地规划。土地招拍挂同步告知用地规划许可申领条件,实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即可领取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项目“拿地即开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即可进行土石方作业,同时可申请核发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实行“交地即交证”。对宗地上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划拨)价款,依法纳税完毕后,在土地交付当日,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登记中心即刻办理并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审批效率再提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由个6个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工程规划阶段

加快规划方案审查节奏。强化项目方案设计过程交流,积极优化区规委会、区专家咨询会工作机制,需合理确定开会频率,于重点建设项目即报即开即审。专家咨询委员会规划方案评审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有2个以上项目也可及时召开,项目紧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区规划委员会以全体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一次。(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三)施工许可阶段

1.优化初步设计审查。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维护、修缮工程等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可开展初步设计提前审查,规划方案通过后在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办件期间,可同步申请初步设计提前审查,提前服务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2.简化施工图备案材料形式。施工图审查备案不再收取纸质蓝图,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化,减少企业报件支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3.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4.降低施工许可要求。建设单位根据用地交付情况,可分段进场实施“三通一平”,除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外,免于办理施工许可。总投资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不再办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灵活监管项目管理人员,对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除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再进行网上锁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竣工验收阶段

简化竣工验收手续取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全面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再办理土石方工程验收手续。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即可办理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竣工解锁。土石方项目取得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后即可办理竣工解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防办

三、优化服务

1.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办件。对满足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在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可先予受理审批。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主动靠前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开展提前业务指导服务,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帮助项目尽快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高各审批事项办理一次性通过率。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服务提前至施工图审查前,指导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全区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积极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统筹、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同向发力,强化信息共享,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过程监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逾期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不诚信信息。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查处,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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