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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74辆出租车、28辆公交车100%使用CNG;397辆农村客运车辆和94辆县际、省际客运车辆99%是柴油车辆。交通行业营运车辆百吨公里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35%。
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市场行政审批与监管。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对达不到排放和能耗标准的车辆不得准予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准入上严格把关,将节能减排意识的培训、节能技术的培训、节能新技术的操作等纳入从业人员考核内容。
二是优化运力结构,淘汰老旧车型。积极引导老旧汽车技术改造或报废更新,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新运力,逐步提高柴油汽车、CNG汽车在营运车辆中的比重,要求新增公交和出租车辆必须使用CNG汽车。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推广使用符合《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的“村村通”农村客运车型。加快推进公司化经营,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的发展道路。
三是强化车辆技术管理,提高车辆技术状况。建立全县统一的车辆管理系统,在检测站和维修企业推广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车辆检测信息和检测站、维修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通过网络传输,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对运输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车辆具备良好状况,减少车辆磨损,降低油耗。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对能耗高、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强行退出运输市场。
四是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低碳交通”竞赛活动,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建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布制度,对确有节能效果的技术及产品及时在行业内发布,积极向全行业推广。充分利用先进手段,要求客货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及时掌握车辆动态,减少空驶消耗,提高运输组织。鼓励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引导运输经营者选用先进成熟的节能环保标准化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