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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500590527/2020-001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竹山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6个下属事业单位: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6、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负责组织旅游区域、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的开发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7月,本部门实施机构改革,撤销原竹山镇财政所,变更为财政办,人员编制并入到竹山镇人民政府;撤销原竹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新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68.4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5.41万元、负增长27.93%。

2019年度支出合计1768.46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67.56万元,占当年总支出99.95%,基金支出0.9万元,占当年总支出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767.56万元,基本支出886.36万元,项目支出为88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上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9万元,本年支出0.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24.0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该项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该项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下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9.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3万元,下降28.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3.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和区内单位来镇调研工作用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6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人均接待费61.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7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和维护费、宣传广告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19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绩效自评,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二是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三是以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四是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639151。

附件:竹山镇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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