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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500590527/2026-0004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梁平区竹山镇新增地块一、地块二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5-21 发布日期 2026-05-21
索引号 115002287500590527/2026-0004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竹山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梁平区竹山镇新增地块一、地块二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5-21
发布日期 2026-05-21

梁平区竹山镇新增地块一、地块二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为优化业态功能与空间布局,拟对地块一(位于安丰社区一组)、地块二(位于猎神村一组)进行调整,均为新增地块。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地块详细规划方案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一(位于安丰社区一组),用地性质由旱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局部调整为商业用地,新增地块编号为F1-2/01,调整后地块面积0.44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二、地块二(位于猎神村一组),用地性质由旱地、农村道路、竹林地局部调整为商业用地,新增地块编号为F1-3/01,调整后地块面积0.48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以上所有用地调整指标详见附件。

   

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若您认为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30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30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9日

现场公示地点: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详细规划地块现场

公示网站: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http://www.cqlp.gov.cn/zs/index.html

联系人:黄大军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3-53639151  

邮编:405217

附件:

地块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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