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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2-22

2020年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个核心任务目标,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和《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努力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深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根据《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主要领导亲自研究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逐条完成,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按照“竹山镇2020年市场主体发展指导计划表”,有计划有针对的指导企业发展。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流程。加强对工贸企业的依法保护,坚持依法实施柔性执法,加强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食药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以监督管理、教育指导为主,执法处罚为辅,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认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79项,上级部门后续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项。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禁止镇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开具和索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成立“渝快办”代办专班,设立“渝快办”代办专员2名,全面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减少群众办事时间,引导群众网上办理,逐步提高网上办理事项的覆盖率,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三)做好规范化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引导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对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审核备案。对于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前充分进行调研。2020年,我镇再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与野生动物养殖和新冠肺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0件,2016以来我镇清查历年来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0件,经过逐步的清理和规范性审查,现存规范性文件0件,已经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竹山镇备案文件目录》备案备查。

(四)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领导班子讨论决策,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将重大事项和重大工程编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将报告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选聘和考核,坚持对法律顾问“一年一选聘”,坚持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的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进行评估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效能。2020年,法律顾问为我镇建言献策60余条,代表政府出席法院庭审2次,为我镇审查合同8份,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讲座1场。

(五)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对综合执法队建立之后,制度不完善、综合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建立“以综合执法队伍主,统筹协调各办所中心配合执法”的执法体系,弥补综合执法队专业性不够的缺点。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坚持依法实施柔性执法,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采取日常执法检查、普法宣传、教育指导的方式,加强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领域监督管理,降低各领域违法的风险,建立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的新局面。2020年,经过岗前培训和资格考试,全镇28名干部职工取得重庆市行政执法资格。

(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走向深入。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聘请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以镇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警察为主的人民调解体系。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6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案卷管理能力,全年上报人民调解案件。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针对复工复产中的合同违约、债权债务、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发现相关矛盾纠纷0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专业性,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应对处置重大矛盾纠纷2件。全年,全镇镇村两级共排查矛盾纠纷17次,预防矛盾纠纷100余件,各村(社区)制作纠纷化解案卷54件,矛盾纠纷总量进一步下降,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

(七)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7个,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做到镇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年轻村干部中培养“法律明白人”7名,通过“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健全基层普法体系,全年共开展村级“以案释法”15次。加快创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村规民约、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民法治素养等方面着手,不断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向深入,目前我镇已完成4个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八)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民法典、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全镇各办所中心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主动开展各领域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17次。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网、治安巡逻员的能动性,以“入户宣传、院坝会宣传”为主开展宣传,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效率,全年开展入户宣传20余次,开展院坝会宣传50余次。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培养,通过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理论水平。改变教条式法律宣传模式,提倡生动形象操作性强的“以案释法”法律宣传模式,组织“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在村级党员中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共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5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综合执法队成立之后,缺乏上级部门专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综合执法水平还存在差距。二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还有差距,部分指标和要求还不能完全达成,公共法律体系的建立还有待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坚持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继续发扬枫桥经验,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多元化的普法宣传体系,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提高镇村干部的普法意识,不断将普法工作推向深入。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完成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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