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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农委议复〔2018〕2号对十七届区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A类)

日期: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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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七届区人大二次会议

第36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A类)


刘才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土地承包政策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二轮土地承包期是1997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根据中央政策要求,在此期间内家庭承包农户不再调整土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些家庭因婚嫁、出生、死亡、就业等原因,存在一定程度的人地矛盾现象。但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中央作出的我国农村继包产到户之后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农民土地权利的稳定意义尤为重要,使不断分地而产生的土地细碎化现象得到遏制,减少了调地成本与麻烦,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二轮到期后农村承包地再延长三十年的决定,农业农村部正在做专题调研,出台具体政策来完成第三轮土地承包,如到时出台土地小调整相关政策,我区根据上级政策开展调整。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陈泽田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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