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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农委议复〔2018〕1号对十七届区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A类)

日期: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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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七届区人大二次会议

第34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A类)


蒋方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向大观、柏家、紫照等东部乡镇均衡政策支持,助力长效脱贫攻坚》的相关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观、柏家、紫照等东部8个镇乡经济发展稍显不足,基础设施薄弱。2014年至今东部8个镇乡识别出8个市级贫困村,占全区80%;8个区级贫困组,占全区44%。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区级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向东部镇乡倾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陈泽田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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