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怀版
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健全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087号)

日期: 2019-01-04
字体: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民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带来许多的问题,其中“农村留守老人”日益增多,他们在生存等方面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和经济负担较重。表现在土地他们耕种,留守儿童也要照顾,大多数主要靠从事农业活动,获取的经济收入低。外出务工子女每寄一部分生活费,能够给予老人自行使用的很少,致使大多数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较困难。

2、老人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只能靠自己或配偶,一旦丧偶,一个人的生活就更加困难。并且大多数老人长期劳作,病魔缠身,一旦得病,生活非常艰难。

3、医疗保障不够健全。虽然有“新农合”,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新农合的保障力度还不够,报销比例较低。目前的新农合只有在住院时可根据不同的等级医院按不同的比例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4、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据统计,60%以上的子女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探望一次,5%左右的子女甚至几年才回家一次。而且平时电话等联系极少,留守老人缺少情感交流,致使老人几乎不能从家庭获得情感慰藉。

因此,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指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所以建议如下:

一、健全居家养老普惠制度。

建议由各乡、村干部组织人员摸清辖区内留守老人的具体人数,基本生活状况。政府重新调节社会资金的支出,增设留守老人救助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特困、高龄、失智、失能等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救助。尽快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机制。

二、完善留守老人生活照料体系。

建议制定适应农村情况的留守老人生活照料体系的规定,防范因照料缺位而造成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对生活无法自理的留守老人应到乡镇敬老院、托老所集中照料,并建议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三、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通过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机构基本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的功能,建成符合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并建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为更多的农村留守老人,尤其是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康复治疗的老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四、搭建互助式养老服务平台。

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数据库,完善社会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服务机制。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