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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C)

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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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平代表:

我委收到您提出的 “关于合理规划再生资源收购点的建议”,您指出“再生资源属废旧物品易引起火灾及环境卫生问题,建议取缔城区所有再生资源收购点,规划搬迁至城区周边人员稀少地点”。在此由衷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落实专人办理。现就相关工作做简要介绍并对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一、行业发展状况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因投入少,风险小,利润稳定,网点数量及从业人数不断增加,仅梁平城区即有回收站点70余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几乎无限制,无须认定、许可、备案等,仅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现行业管理方式

商务部门对再生资源行业无强制约束权力,现主要工作方式为协商市场监管部门及劝导经营者不要在城区主干道及药店、饭店旁开设收购点。其他部门的监管职责是: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未取得《营业执照》非法经营问题进行查处;区城管局主要负责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城区废品收购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者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行业治理成效

近年来,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积极作为,推动改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环境,开展宣传引导,规范整治商家经营行为,城区回收站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环境污染等问题得到遏制,站点环境卫生状况也显著改善。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取缔城区再生资源网点并搬迁的问题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并非许可经营,强制取缔搬迁无法可依,只能引导搬迁;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布点规划等需符合法律法规,无法设置禁止开设站点区域,仍以政策引导为主。目前,我委正推动数家行业龙头企业共同筹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但因政策、成本、土地等因素,工作进展较为缓慢。故“取缔城区所有再生资源收购点,规划搬迁至城区周边人员稀少地点”的建议,现暂无法实施,仍以宣传引导为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2020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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