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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十七届区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8号的答复意见(A)

日期:2020-10-21

梁平住建议复〔2020〕9号

蒋小凤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隆鑫花漾城B、C区外墙砖和装饰层掉落问题的建议”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隆鑫花漾城B、C区房屋(C8、C9除外)已过法定保修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或者更新、改造,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程序依法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形时,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适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简易程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实施抢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代为代修,抢修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综上,我委将会同双桂街道办事处等依法监督指导隆鑫花漾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紧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紧急抢修排危。

感谢您(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附件:隆鑫花漾城B、C区房屋竣工验收时间表



附件:

隆鑫花漾城B、C区房屋竣工验收时间表

房屋(楼栋)

竣工验收时间

B1

2014年1月

B2

2014年1月

B3

2014年1月

B4

2014年1月

B5

2014年1月

B6

2014年7月

B7

2014年1月

B8

2014年1月

B9

2014年1月

B10

2014年1月

B11

2014年1月

C1

2014年11月

C2

2014年11月

C3

2014年11月

C4

2014年11月

C5

2014年11月

C6

2014年11月

C8

2018年7月

C9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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