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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对十七届区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C类)

日期:2021-10-11

朱孝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建议”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先取得家庭教育合格证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均未提及家庭教育合格证,故不能作为办理结婚证、生育证的前置条件。

二、加大力度,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一)创建家校社共育阵地,形成示范引领。我区组织建设家校社共育暨家庭教育实践校(社区)11个(幼儿园4个、小学3个、中学3个、社区1个),建设规范化市级儿童之家33个、青少年之家14个、四点半课堂12个、家长学校200多个。区关工委、区教委关工委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到西大实中、梁平一中、梁平职校等学校开展教育报告会,并组织相关单位、各实践校和社区负责人参加市级培训,双桂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家校共育素质化项目示范园。区妇联、团区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课业辅导、亲子活动等,聘请老师每周在儿童之家、四点半课堂等阵地开展活动,家长可以就近学习家庭教育方法,孩子可以在这里玩游戏、学知识。

(二)法治先行,为家庭和谐护航。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出台系列保障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文件。区检察院开展“莎姐”线上普法法制讲课,建成“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并投入使用,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的帮扶保护。利用禁毒日、家庭教育宣传日、3月法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节庆日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法律知识进校园、“家庭教育流动学校百场讲座进万家”活动。

(三)凝聚合力,多方力量推进家庭教育。区民政局开展“家庭和谐计划”,对婚姻登记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区卫健委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注居民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花季护航志愿者协会、华阳社工、红十字博爱志愿队等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和家长开展心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亲子陪伴等活动,学习心理自我调节方法,增进亲子关系。“五老”人员、教师、镇村干部、志愿者等与困境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及时了解其生活困难并提供帮助。

经各单位的努力,家庭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的期待仍有差距。下一步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健委、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将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制作发放家庭教育有关的宣传视频、宣传册,加大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到村(社)、乡镇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引导家长进一步重视家庭教育,营造家校社共同参与的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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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朱均燕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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