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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对十八届区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6-10

王建英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理解!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龙象寺水库水源保护区建设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经我局会同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龙象寺水库基本情况

龙象寺水库位于梁平区复平镇境内的普里河上游,属新建Ⅲ等中型水库,是一座以城区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工程。水库总库容3263m3,正常蓄水位376.9m,供水线路总长6.91公里,供水范围为梁平中心城区片、工业园区、城区城郊的农村居民及养殖业用水等。水库于2021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10.3亿元,预计2025年完成工程建设,建成后,每年可供水3560万立方米,有效解决城区生活用水和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需求,同时新增复平镇、合兴街道2个镇镇灌溉面积0.6万亩,有利于改善农业基础条件。

二、龙象寺水库周边主要环境问题

普里河流域无大型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沿岸污染主要为合兴、星桥场镇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经现场调查核实,龙象寺水库周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龙象寺水库上游集雨范围内有重庆和新建材有限公司排污口和合兴街道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距龙象寺水库库尾较近。二是星桥镇、合兴街道场镇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天存在污水溢流现象。三是龙象寺水库集雨范围存在农业种植,部分未经吸收的化肥农药将随地表径流汇集进入水库。

三、龙象寺水库治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龙象寺水库建成投用后,将纳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服务人口大于1000人以上)管理,届时,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实施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提升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划定保护区范围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的要求,组织技术单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编制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绘制保护区矢量图,按程序报批后明确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后续环境问题排查、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排查整治保护区环境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重点针对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一源一案”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重点开展合兴街道污水处理厂和重庆和新建材有限公司排污口搬迁整治工作,计划将合兴街道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迁移至保护区外(坝址下游)河段排放,督促指导重庆合新建材有限公司拆除现有生活污水排污口。三是完善流域场镇治污设施。投资600万元,实施合兴街道场镇雨污管网建设,建设雨污管网约3.5公里;投资1600万元,实施星桥镇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建设二三级雨污管网约5公里。进一步提升合兴、星桥场镇的污水收集率,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四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并逐步退出,引导原住农民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引导农民在一级保护区内种植需肥量少的红薯、花生和叶菜类蔬菜,施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生物农药,以人工除草代替化学除草。提高公众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认知度,增强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强化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科学制定水源地水质监测计划,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监测数据库,及时发现水质变化情况。二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完善水源地日常巡查、风险防控、应急管理等制度。环保、水务、卫生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协同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设置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按照保护区隔离网和视频监控,提升人防技防能力,确保饮水安全。

(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整治饮用水源污染的舆论氛围,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监督并举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各类排污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负责人:唐小平         

 2022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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