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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171天!梁平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创新高

日期:2019-07-16

今年上半年,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171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天,其中1-5月优良天数在全市各区县排名第四,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近年来,梁平区委区政府将空气质量作为事关老百姓生活品质的重要指标,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出台《重庆市梁平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工程清单,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统筹“建、治、改、管”,优化调整“四个结构”,着力控制交通污染、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梁平奠定坚实的空气环境基础。


联合抽检柴油货车

一是严控交通污染。重点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城区实行货车、高排放车辆限行,完成货运、客运柴油车专项治理。加大柴油货车路检、抽检力度,实施柴油货车车载OBD(车载诊断系统)性能、尿素罐配置与使用情况检查。累计淘汰黄标车1725辆、老旧车1164辆,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完成机动车路检1700余辆,加强油气回收装置运行及油品质量管控,全面禁售国四标准及以下车用汽油、柴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电动车,提高纯电动车使用率。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租赁用车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


企业废气排放监测

二是严控工业污染。严格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审批,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完成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停产整治。完成52家烧结砖厂整治,在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持续推进海螺水泥等重点企业清洁能源改造。


道路扬尘控制

三是严控扬尘污染。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清单,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在重点控制区域建设工地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将施工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和资质等级管理,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累计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5个。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累计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5条。


投入使用的油烟治理设施

四是严控生活污染。累计划定城区14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20年底全区要累计达到18平方公里以上。完成20家餐饮企业和15家公共机构油烟治理,对现有餐饮业持续开展执法监测,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居民集中投诉等违法行为。完成殡仪馆废气治理,同时加强秸秆焚烧管理,建立区、镇、村、组四级秸秆禁烧防控体系,水稻秸秆机械还田率达到80%以上。推进建筑节能。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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