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序号9问题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12-0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整改实施主体

梁平区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梁平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入实施“河长制”“林长制”。2024年全区各级河长开展巡河查河4.38万次,巡河完成率达123%,累计上报处理问题578个。持续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累计排查农村黑臭水体102条,涉及22个镇街、人口3万余人,黑臭面积10万平方米,全面完成10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协同垫江、开江、大竹开展川渝联合巡河执法行动10次,共同推动铜钵河国家级美丽河湖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共建共享经验模式入选《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典型案例汇编》。2024年以来,全区六条主要河流中龙溪河、铜钵河、新盛河、普里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汝溪河、黄金河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以“林长制”为平台,创新构建了林长制网格护林员队伍,实现了资金、人员、职责三统筹。通过设立乡镇监督员和村社指导员,强化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同时,建立“林长+生态司法保护官”“林长+检察长”“林长+山林警长”等工作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双桂湖创新设立了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和生态保护警务室,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全域治水·湿地润城”战略,创新性探索出“小微湿地+生态保育、环境治理、有机产业、民宿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一系列保护发展模式。截至2024年底,全区已拥有国家湿地公园1个,城市湿地公园4个,乡村小微湿地公园40余个,建成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小微湿地400余个,湿地资源近2万公顷,湿地率近11%。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79万元,实施了梁平区铜钵河、七星河、文化河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14公顷。

(三)全面开展河道岸线治理。完成全区21条220公里、50平方公里以下管理任务河流的划界工作;完成全区304公里已建成堤防工程的白蚁普查工作;启动全区408条河流的复核分级工作;开展“清四乱”、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等行动,全面排查破坏河道岸线问题,巡查河道390公里,排查侵占河道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白杨河、碗厂沟河、白滩河3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

(四)严格水土保持监管。2024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6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17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20.66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6514.66万元,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227.5公顷;组织人员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核查验收报备项目7家,发现水土保持问题16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严督实导落实问题整改闭环;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24平方公里,超额完成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33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成功申报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笋沟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建设中。

(五)提升国土绿化与森林质量。自2018年以来,通过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中央造林补助项目等,累计完成营造林一百多万亩,其中包括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等多个方面。近年来,年度营造林任务量稳步增长,2023年度实际超额完成森林抚育任务。2024年继续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营造林任务近八万亩。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梁平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