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改实施主体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1日 |
|
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重庆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力度不足,排查整治问题不够深入,一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排查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等3条整改措施,达到“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领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的整改目标。 | ||
|
整改情况 |
(一)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一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白洋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已于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于2025年5月正式投用;2024—2025年对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场所进行扩建、整治;重庆市梁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和梁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6月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底竣工,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二是高标准完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任务,确保“三率”进一步提升。2024年梁平区城镇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对城区以及13个乡镇新建排水管网(沟)约65公里,改建排水管网(沟)约40公里,清淤疏浚排水管网(沟)约150公里,配套检查井、排水泵站等其他设施改造,完成投资约2.3亿元;梁平区迎宾路片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对迎宾路沿线排水管网进行改造约9公里,完成投资约4500万元;截至2025年底,梁平区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和梁平区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新改建排水管网约42公里。 一是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梁平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考核办法》《梁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评价办法》对生活垃圾焚烧与厨余垃圾资源化项目进行管理,细化日常巡查、定期考核等标准办法,明确项目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垃圾收运、处置、污染物排放等关键环节流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销号,推动项目运行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 二是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治理攻坚行动,通过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实现城市垃圾分类全覆盖等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5年底,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到43%以上。 三是夯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梁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投运,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每天400吨,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每天约260吨,完全满足生活垃圾处置需求。通过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齐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已实现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100%,未出现不符合无害化标准的处置情况。 |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级验收单位对整改任务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