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8567850735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行业管理提供保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具体承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技术工作 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查的评审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7号 | |||
法定代表人 |
秦圣华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766 |
.9084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梁平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区水利局、市水利工程质量中心站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扎实抓好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狠抓质量宣贯,树牢高质量发展意识。在局党组会、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宣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举办质量管理培训2期、在梁平区龙象寺水库工程等多个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悬挂质量宣传标语、召开工地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质量宣传,提升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及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为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狠抓质量专项活动,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1.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2022—2025)行动,认真制定2024年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我区水利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2月14日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实施方案》(梁平水利发〔2023〕14号),制定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2024年7月3日印发《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梁平水利发〔2024〕54号),明确2024年度具体工作任务。专项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对在建项目的各个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开展了深入检查,对标对表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清单》中涉及的问题,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整改。 2. 开展汛前质量检查专项活动 及时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汛前质量检查的通知》(梁平水利发〔2024〕28号),明确汛前质量检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并于4月下旬安排专人开展汛前质量检查,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3.开展质量月专项活动 9月,围绕“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活动主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质量月活动,专项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及整治,有力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 (三)开展水利工程质量飞检,进一步加强工程实体质量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区的部分工程项目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开展了飞检,并对不合格报告的工程部位进行了相应处理,作出了质量问题整改。通过开展工程质量飞检,促进了参建单位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的重视和管理,规范了各参建单位严格按规程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施工,进一步加强了工程实体质量。 (四)严格监管程序,规范质监工作 进一步强化政府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属事监管”和 “属地监管”。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各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作好项目划分、明确工程主要分部和重点关键部位,做到质量监督全覆盖,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率100%。 (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排查质量隐患 针对受监工程特点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确定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并明确职责,依照细则对工程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做到各方面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各方完善质量体系及质量管理制度;采取巡监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现场监督和抽查力度,形成监督记录,特别是对基础、主体结构及设备等主要部位、隐蔽点、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抽查率达100%以上;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测单位严格按规定对工程基础承载力、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质量检测,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水利工程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程度增加,质量监督人员相关业务知识不足,对相关设备、软件、仪器的质量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销号,不留余地完成整改;强化质量责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履职不力造成质量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积极配合上级各项质量监督巡查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工程建设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全力配合水利部、市水利局等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水利质量监督巡察。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培训。力求质量管理培训常规化,计划一年至少开展一期质量管理培训,确保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