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09424281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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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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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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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文峰路16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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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家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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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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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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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平区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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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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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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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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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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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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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5年,梁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市消委会的消费维权、化解消费纠纷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着力解决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发挥职能职责,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1.3月10日至3月18日期间,围绕“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以及消保委2025年的“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化解消费纠纷。 2.积极推进“消费维权五进”活动。配合市场监管局组织消保科、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化妆品、产品质量、计量等科室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宣传”、“维权在身边”的活动。 3.积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同时还采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张贴海报、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 二、充分发挥第三方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功能。1.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及“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无理由退货”工作,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目前,重百、永辉、红星美凯龙商场以及汇泰超市在率先承诺并执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截至目前,各企业开展“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及“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无理由退货”工作3381件,金额达859267.02元。 2.深化川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维权工作,开展跨区域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深度合作,实现两地消费维权“力量协同、机制互通、环境共融”,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2025年我区消委会联合四川省开江县保消委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期间两地共同联合发送消费提示 6 条。 三、强化科室沟通联动,提升消费维权处理能力。1.2025年3月,配合消保科梳理了2024年到2025年职业打假人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投诉举报情况,并将情况同分管领导和食品生产监管科进行了汇报。2025年3月14日,食品生产监管科组织辖区里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针对近期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热点“标识标签”问题。关于“食品生产标识标签通用规则”的培训,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标识标签。 2.2025年7月17日,认真清理了2024年到2025年我局执法人员在处理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中存在的问题后,联合法制科组织我局的执法人员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暨技巧探讨会”,在该培训会上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培训外,还对2020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中被投诉举报人因态度、工作流程等原因被投诉、复议的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参会人员共同进行探讨,法制科还就参会人员提出的就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问题进行了解答。 四、2026年工作打算。深入各基层所,指导协助所里开展消费维权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办件人员的指导和督促,做好梁平区消委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会理事成员的换届工作,完善消委理事会治理机制和议事规则,有效发挥各理事成员单位协调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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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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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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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