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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农委案复〔2018〕25号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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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96号提案的复函


吴启森委员:

您提出的“维护生态和谐,杜绝用电捕蛙杀鱼”现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人利用从市场上购买的蓄电池和逆变器组装成电捕鱼器,以及利用农药甲氰菊酯毒杀水域中鱼类的不法行为比较普遍,几乎达到泛滥的程度,对水域中的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产生了很大的破坏作用,严重影响了渔业生态安全。

我们从《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不间断地法规宣传,并依法打击查处了一些电毒炸鱼行为人;我们还先后与县公安局、水务局、环保局和镇乡政府共同开展了打击非法电毒炸鱼行为,在一定时间内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也收到了一些效果。2016年以来,加强了对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配合全市组织开展了“霹雳”护渔、清理整治“非法捕捞”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电鱼、毒鱼和捕捉、贩卖青蛙行为,当众公开销毁了收缴的一批电捕鱼器和非法捕鱼工具,公布了查处的违法捕鱼案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4月18日,我委召开“全区渔业安全暨打击电毒鱼工作会”,部署打击电毒鱼专项行动,编印了2万份宣传资料交由各乡镇、街道带回去发放宣传;并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衔接,按照《重庆市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暂行办法》,联合查处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青蛙)资源的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联 系 人:冷文学

联系电话:135****5908

邮政编码:4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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