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政协委员提案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1-10-14

A

梁平应急答复函〔2021〕1号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梁平区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的建议》(第006号提案)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及村、社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制,采取镇领导分片包村,驻村干部包社的办法,形成自上而下责任到人的包保责任网络。严格落实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目标责任督查、督办、考评机制,对责任书完成情况定期组织督查和考评。

健全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要确保真正起作用、管长远,必须建立一整套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来提供保障,需要各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公安、应急、消防、财政、建设、农业和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年度财政预算、实施村庄整治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中,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公安与消防、应急要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区、乡镇(街道)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的投入。三是建立健全督导机制。推动政府把构筑“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根据考评结果兑现责任奖惩。要强化工作问责,对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农村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夯实农村消防基础

进一步提升农村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支队深化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贯彻抓规律、治重点”的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紧盯住重点场所不放松,加强对农村学校、幼儿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粮食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农村柴草垛乱堆乱放等与农民日常生活有关隐患的治理,落实1.435万元购买独立式烟雾报警器3300个,发放至33个乡镇(街道)中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家庭。定期开展火灾防控总结会,分析辖区火灾形势,创新应急处置和灭火救援技战法,计划、采购一批贴近农村火灾灭火实际需求的,如手抬机动泵、水带铺设助力小推车等装备器材,符合辖区火情的水罐消防车和抢险救援车辆等,对标国家队主力军要求。区交通局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对进村公路进行改扩建,逐步解决农村消防通道狭小、大型消防车进村难的问题。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乡镇(街道)、社区各级网格员,鼓励引导农户自我清理私拉乱扯的电线,提高农村预防电气火灾的能力。

进一步增强农村消防实战能力。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75个,并将微型消防站设立在就近社区居住房中,由各社区委员会负责村社消防队日常管理和消防检查,解决了微型消防站管理不到位、消防隐患排查不及时的问题,对火灾隐患产生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进一步加强多元化消防组织建设。对辖区现有的6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袁驿、新盛、金带、福禄、屏锦、云龙)的车辆、装备、人员进行补充完善,推动区政府落实经费300余万元,购买执勤、训练器材近2000余件,配齐配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对乡镇专职队坚持“月指导、季考核”,持续举办年度乡镇专职队比武竞赛,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逐步强化人员、车辆、装备配备等建设,逐步完善与属地农村志愿消防队、消防救援支队联动的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努力实现错区消防力量的全面覆盖。

三、强化宣传教育

联合各行业部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持续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9000余条。依托社区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将农村火灾防控知识纳入“入网入格入家庭”宣传内容,教育引导群众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联合乡镇(街道)对村社开展消防培训演练80余次,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梁平广播电视台、梁平日报等本地主流媒体上播放、刊载消防各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火灾隐患。利用寒暑假学生休息返乡的时间节点,引导加入消防宣传队伍,壮大扩充宣传队伍。发动消防志愿者走进农村、社区、养老院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通过集中宣讲、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农村入户宣传360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广泛发动群众通过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对农村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此答复函已经蒋韬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07月28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尹淋       联系电话:159023430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