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函
向先银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第271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与法律顾问制度优化。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强化法治思维转化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同步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法庭审判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与述职述廉同步开展。
二是深化法治实践转化成效。推动落实区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乡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及法治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做到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我区连续三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系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优化
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2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市、区县、镇街等政府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聘任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法律顾问队伍的组成结构,选任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分别应当具备的条件、选任选聘方式及程序,服务合同及任期规定,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履行的职责、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政府法律顾问依法决策事项范围、意见出具和处理规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资料保管、考核监督、经费保障等方面,为更好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依据。
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效能。区司法局将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双线并进”管理模式,指导监督聘任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同步开展律师行业教育管理,提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作用。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