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6560/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务服务办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6560/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务服务办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和规范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具体工作。
2.负责维护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公秩序和工作纪律,协助对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
3.负责总服务窗口“统一登记、统一送达、统一监管”以及咨询答疑和引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行政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建议征集。
5.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区政务服务办对乡镇(街道)乡镇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6.负责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对全区网上乡镇审批服务具体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
7.负责维护和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公网络,以及信息安全和网站咨询答疑等工作。
8.参与推进“互联网+督查”工作,对服务平台群众和企业诉求事项的受理、办理、反馈、评价和信息录入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疑难问题。
9.承担行政审批免费代办服务。
10.参与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好平台监管事项管理、信息采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基层服务科、电子政务科、代办服务科、党群科、政务效能管理科,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专技七级1人,七级职员2人,八级职员3人,九级职员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8.76万元,主要是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4.5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6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8.76万元,主要是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7万元,比2025年增加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67万元,2025年增加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区政务服务办合署办公,项目预算在区政务服务办机关单位。
区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独立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6.6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聘请法律顾问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刘昌蓉,电话:023-5336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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