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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6560/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务服务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能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执行和指导的职责。

(二)对各部门、各单位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三)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对投资项目落实联合审批,开展代办服务,实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受理各类行政服务投诉,协助监察部门做好投诉案件和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

(七)负责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八)负责管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对全区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

(九)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群工系统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及全区群工系统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政务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访等工作; 负责机关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工作等。

(二) 职能转变协调科。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办理行政 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服 务中心建设。

(三) 政务服务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对投资项目落实联合审批,开展代办服务,实行跟踪督办;负责受理各类行政服务投诉,协助监察部 门做好投诉案件和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 评;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1.组织、协调、指导和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具体工作。

2.负责维护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秩序和工作纪律,协助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

3.负责总服务窗口“统一登记、统一送达、统一监管”以及咨询答疑和引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行政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建议征集。

5.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区政务服务办对乡镇(街道)行政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6.负责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对全区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具体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

7.负责维护和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网络,以及信息安全和网站咨询答疑等工作。

8.参与推进“互联网+督查”工作,对服务平台群众和企业诉求事项的受理、办理、反馈、评价和信息录入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疑难问题。

9.承担行政审批免费代办服务。

10.参与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好平台监管事项管理、信息采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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